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9-16
甘肃/张掖 中标结果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甘肃/张掖-2026-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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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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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监测站车辆维修保养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地址:张掖市民乐县县府南大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民乐县震兴汽车维修中心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民乐县高铁大道汽贸城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监测站车辆维修和保养 | *(批) | ¥**,***.** | ¥**,***.** | 车辆维修保养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标准,满足野外监测采样外勤出行工况。按车辆原厂规范开展常规保养、故障检修,重点对制动、转向、底盘、灯光等安全部件检查维护。更换配件优先选用原厂正品,严禁使用伪劣配件。维修后故障彻底消除,建立单车维修档案,做到维修记录可追溯。服务商具备机动车维修备案资质,设置专职对接人,提供故障咨询,紧急故障优先处置。维修前检测报价,经确认后方可施工,不得私自增加维修项目。维修项目按规定提供质保,质保期内因维修质量引发故障,服务商免费返修。每次维修须出具维修、配件明细及竣工资料,保障审计、财务归档所需。 执行一车一验,采取现场检查、路试、资料核验方式验收。核对维修项目、配件与报价清单一致,整车无漏油漏水、异响,制动灯光等功能正常,故障彻底排除。维修质量不达标的不予验收,服务商须无偿返修直至合格,验收资料作为结算依据。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玖佰壹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民乐县震兴汽车维修中心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