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9-16 00:00:00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东铁路建筑群(吉林段)总体保护工作方案
(二)采购单位: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采购需求清单
(一)采购内容:结合国家、吉林省有关政策文件的最新要求,对中东铁路建筑群(吉林段)文物现状进行评估,对其保护工作提出工作方案。
(二)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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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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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铁路建筑群(吉林段)总体保护工作方案 |
编制《中东铁路建筑群(吉林段)总体保护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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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成时限:中东铁路建筑群(吉林段)总体保护工作方案编制: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投标(报价)文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应包括: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包含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表、近三年完成业绩情况表(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六)技术部分。编制总体保护工作方案。
(七)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八)其他资料。与评标有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须有目录并加盖公章。
五、评定标准
对递交的申请材料,我厅将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民主程序择优遴选,相关评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格条件;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专业技术团队;
(三)按照项目内容和要求提供合理且完整的设计方案,操作性强;
(四)近*年内承接同类项目等良好业绩(提供合同佐证材料);
(五)项目报价及其他相关条件。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接收服务方案时间:工作日*:*****:**
接受服务方案方式:邮寄纸质胶装文件一式*份(*正*副),日期以邮件寄出日期为准(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室
联系人: 张彤
联系方式:*************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不予接收。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