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10号)
2026-09-16
黑龙江/伊春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10号)
黑龙江/伊春-2026-09-16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采购办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嘉荫县乌云镇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乌云镇河沿村纯净水厂建设项目(水处理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春市腾旺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榆树市华昌街道和园小区

被投诉人*:黑龙江宣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室

被投诉人*:嘉荫县乌云镇人民政府

地址:黑龙江省嘉荫县乌云镇乌云村党政办公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

(一)预中标人青州福润消息设备有限公司的“高压储气罐”无对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强制性规定,属于不具备履约法定能力,投标应当按无效投标否决,本次中标结果违法无效。

(二)本项目采购标的“(设备间)电气控制系统线路”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标人青州福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未取得有效**认证或自我声明,违反国家强制性法规,投标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中标结果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嘉荫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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