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2026-09-16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项目名称:闵行区德国招商咨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闵行区德国招商咨询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采用 “政府主导、委托运营、权责清晰、闭环管理” 的运营模式,主要开展中德产业对接、精准招商、涉外宣传推广、产业信息调研等公共服务工作。长期聚焦中德产业对接、项目招商、园区运营、技术转化等核心业务,具有园区策划、产业规划、招商等服务且与德国工商界、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及众多优质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熟悉德国企业投资偏好、政策需求和落地流程,承接相关运营工作的资源和能力。
备注:
标项名称:闵行区德国招商咨询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采用 “政府主导、委托运营、权责清晰、闭环管理” 的运营模式,主要开展中德产业对接、精准招商、涉外宣传推广、产业信息调研等公共服务工作。长期聚焦中德产业对接、项目招商、园区运营、技术转化等核心业务,具有园区策划、产业规划、招商等服务且与德国工商界、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及众多优质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熟悉德国企业投资偏好、政策需求和落地流程,承接相关运营工作的资源和能力。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实施需要服务机构长期深耕中德产业合作领域,具备成熟的涉外招商运营经验,与德国工商界、行业协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熟知德国企业投资偏好与合作模式,能够精准开展产业对接、宣传推介、信息调研等专项工作。目前市场绝大多数服务机构不具备专属中德涉外产业资源与成熟实操能力,仅本次拟委托机构拥有独家合作渠道、成熟运营体系及专项服务能力,能够保障项目工作闭环落地、服务质量达标,无其他可替代市场主体。因此,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及《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所列情形:(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物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因专业特殊性、资源唯一性,仅可由上海德绿城申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接,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德绿城申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号**幢(集中登记地)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郭芳颖
联系地址:七莘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朱靖涛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徐三鼎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号*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