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淮财发〔2026〕94号)
2026-09-16
江苏/淮安 质疑投诉
行政处罚公示(淮财发〔2026〕94号)
江苏/淮安-2026-09-16 00:00:00
行政处罚公示(淮财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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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淮安市淮阴区竹络坝灌区水利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尚明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三树镇三坝村

本机关对当事人组织实施的“竹络坝灌区****年度区级农村生态河道长效管护项目”和“淮阴区竹络坝灌区*********年度区级农村生态河道长效管护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和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个月内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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