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9-15 00:00:00
巢湖市光电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东区标准化厂房二标段施工招标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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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光电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东区标准化厂房二标段施工招标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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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光电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东区标准化厂房二标段施工招标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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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光电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东区标准化厂房二标段施工招标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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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光电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东区标准化厂房二标段施工招标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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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光电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东区标准化厂房二标段施工招标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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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光电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东区标准化厂房二标段施工招标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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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光电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东区标准化厂房二标段施工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厂房土建清单:序号**控制单价有误,是否预应力管桩 ***********材料单价未按照合肥市****年第*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价计入?
答:参考市场价格信息,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综合测算。
*、原招标文件计划开工日期是****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现在开标日期改为****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是否调整?
答:本次招标项目因部分内容完善调整,于****年**月**日发布招标答疑重新启动招标,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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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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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 |
现澄清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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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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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 |
注: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于****年**月**日变更修改为***日历天。
*、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请问:
(*)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 *** 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第六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认定结果是否认可?
(*)北京市有关于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综合评价信息排名,该排名为每天滚动评价。因投标文件需要提前上传,注册地在北京市的企业,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一天的排名在前**名以内,是否就可以认定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标准?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约定: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我司拟委任项目经理的业绩为某项目总包,该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已竣工,二期因建设资金原因短期内无法开工,且一期项目合同金额和面积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我司提供项目经理到岗承诺,该项目经理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若能提供属于三种除外情形(三种除外情形分别为:①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②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之一的相关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予以认可。
*、澄清事项: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现行限价清单综合单价及暂列金额调整复核。
经复核,现行图纸、清单项目特征及该项目工程量与前一版相比未见与**.**%单价降幅相对应的实质变化。前一版最高投标限价主要材料采用****年第*期《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主刊不含进项税价格,现行版本多项主要材料已采用****年第*期信息价。其中***********管桩除税信息价由***.**元/*调整为***.** 元/*,仅下降*.**%。
按******、壁厚****的管桩实体混凝土体积换算,第*期***.**元/*折合约*,***.**元/*³,高于现行限价清单综合单价*,***.**元/*³。我方近期多渠道市场询价亦显示,该规格成品管桩正常采购价格水平高于现行限价清单综合单价;而该综合单价还需覆盖运输、锤击沉桩、接桩、送桩等施工费用,如再随投标总价进行竞争性下浮,将进一步扩大该分项的成本倒挂。
提请复核并澄清:
(*)请说明并复核现行限价清单综合单价*,***.**元/*³的主要测算思路及组成,包括***********管桩材料价格采用的信息价期次、市场询价或招标人确认价格口径,以及运输、锤击沉桩、接桩、送桩等费用的考虑和计算方式,并确认上述取价及工作内容是否已完整覆盖该分项合理履约所需费用;如复核发现材料取价、工作内容或其他计价因素需调整,请相应修正,如复核无误,请明确主要计价边界或复核结论,以便投标人准确、合理报价。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由*******.**元调整为*******.**元,请说明该项调整的主要考虑及测算依据;请明确相应范围,以便投标人准确理解现行最高投标限价的构成。
换算说明:***********内径=*****×**=*****;每延米实体体积=π/*×(*.***²**.***²)≈*.********³;
***.**÷*.*******≈*,***.**元/*³。
主要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及第五章“投标报价”;《招标答疑*》及重新发布的现行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资料;《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年第*期、第*期《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
以上问题敬请复核澄清。
答:(*)招标人经多轮市场调研,结合本项目大批量管桩采购可享受厂家批量优惠、就近供货降低运输成本等多种因素综合测算,调整后的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综合单价编制合理,无需调整。
投标人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投标人综合考虑风险,自主报价。
(*)暂列金额为招标人暂定款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按合同约定并履行相关程序后统一支配使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给定金额计入投标总价,暂列金额最终结算按招标人实际发生并确认的金额据实结算,未发生部分不予支付。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巢湖执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中科智城(中国科大英才创新创业基地)*号楼
联系人:王亚军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号
项目负责人:张在军
联系方式:*************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