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2026-09-15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安徽/合肥-2026-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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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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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就其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如下事项进行调整: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年*月*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号)规定“一、我省****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元/月,下限为****元/月。执行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五、报价要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元”调整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元。政策性费用测算结果由投标人自行做相应调整,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在项目招标及后期履约过程中如有相关法律法规有更新或调整,以调整后的法律法规为准。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北京时间)。”变更为: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北京时间)。

此澄清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栋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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