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浦镇政府后勤综合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9-16
海南/儋州 招标采购
​排浦镇政府后勤综合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儋州-2026-09-16 08:07:52

标题:​排浦镇政府后勤综合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分  类:商贸、海关、旅游、服务业 发文机关:儋州市排浦镇 成文日期:****年**月**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年**月**日 时效性:

排浦镇政府后勤综合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排浦镇政府后勤综合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所需的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公开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在儋州市那大镇(儋耳东路)杏园一街**号二楼招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前(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排浦镇政府后勤综合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为¥**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报价为无效报价)。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采购范围及需求: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年。

*.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信用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食堂岗位从业人员上岗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熟悉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供应商承诺派驻本项目的电工维修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本项目服务包含安保门卫值守,供应商如自行派驻安保人员,须承诺安保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供应商若委托外聘保安服务,须承诺合作保安单位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文件获取

*.发售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儋耳东路杏园一街**号二楼招采部。

*.购买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儋耳东路杏园一街**号二楼会议室(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儋耳东路杏园一街**号二楼会议室,现场开启。

六、发布公告媒介

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为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儋耳东路杏园一街**号

联系人:杨娟香

电  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娟香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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