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2026-09-15 00:00:00
关于灌南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资产对外公开招租的公示
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升资产运营效益,推动资产保值增值,经我集团研究决定,拟将部分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如下:
一、待租赁资产
*、灌南县粮食局直属粮库临街门面房一处,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新兴南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原老街食坊饭店)。(闲置状态)
*、灌南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仓库*间,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新兴南路****号,原灌南县粮食局直属粮库院内,建筑面积***平方米。(租期即将到期状态)
*、灌南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门面房*间,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新兴南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租期即将到期状态)
二、出租底价
经粮食集团研究决定,拟将上述房屋以整体或分间形式,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具体招租底价如下:
*、灌南县粮食局直属粮库临街门面房一处,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新兴南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原老街食坊饭店);拟定年租金底价为*****元。
*、灌南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仓库*间,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新兴南路****号(原灌南县粮食局直属粮库院内),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定年租金底价*****元。
*、灌南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门面房*间,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新兴南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拟定年租金底价****元。
三、招租方式
通过政府网站、“灌南发布”平台及现场张贴等途径进行公开招租,公示期为**天。联系人:蒋部长***********(政务通******)
四、竞标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意向承租人须于公示期结束前至灌南县粮食集团完成报名。我集团将严格依据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公开竞价,并以最高有效报价确定承租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租金按“先付后用、按年支付”方式执行,租赁期限为*年。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灌南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