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的公告
2026-09-15
江西/南昌 招标采购
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的公告
江西/南昌-2026-09-15 00:00:00

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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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年)》(发改能源〔****〕****号)、《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号)以及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推动我省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独立储能建设顺利实施,现就昌江黎族自治县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具有资质的企业主体前来申报。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原则

本次昌江县独立储能开发主体遴选聚焦项目企业实力、技术方案、效益分析等维度,甄别项目技术先进性与落地实操能力强的开发建设方案,淘汰技术路线落后、工期履约无保障、运维体系缺失、无长期运营规划的申报项目,择优筛选综合实力过硬、技术方案优、深度扎根海南、能持续贡献经济效益、产业效益的优质企业。提升昌江县绿色能源产业对外开放能级,助力自贸港绿色低碳发展,带动综合产业效益,拉动本地经济长效发展,实现能源保供、绿色转型、地方增收多维协同长效发展。

本次遴选结果仅作为昌江县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电网公司推荐参考。

二、投资规模要求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公布海南省****年度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可开放容量的通知》(琼发改便函[****]****号),我县****年度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可开放容量为**万千瓦,可接入站点:“π”接*****华盛金光*****或*****鹅毛岭站*****。

三、遴选机构和工作流程

(一)遴选组织机构:昌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遴选服务机构:第三方评审机构

四、工作流程

(一)由县发改委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遴选公告,于规定时间内,企业递交全套申报材料。

(二)由第三方评审机构抽取若干咨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核验打分,结果予以确认公示。

(三)资格审查:

*.申报企业主体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报企业主体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申报企业主体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申报企业主体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申报企业主体需具备类似项目经验。

*.申报企业主体提交的响应文件齐全且加盖公章。

*.申报企业主体需承诺在项目并网投运前不得改变项目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变更投资主体。

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或提供虚假资料文件的,取消配置资格。

(四)需提供的申报材料清单

见附件。

(五)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申报材料须提供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

*.纸质版材料须提供正本*份、副本*份,正本须加盖申报单位封面公章及骑缝公章,副本可提供正本复印件。

*.电子版材料须同时提交盖章***版及可编辑版,以*盘为存储介质,与纸质材料统一密封递交,未按要求密封的申报文件不予接收。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昌江大道县机关办公大楼***办公室。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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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昌江县独立储能项目遴选主体提供材料清单

附件:昌江县独立储能项目遴选主体提供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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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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