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清水湖社区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经营权流转公告
2026-09-15
四川/南充 招标采购
营山县清水湖社区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经营权流转公告
四川/南充-2026-09-15 00:00:00

营山县清水湖社区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经营权流转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营山县清水湖社区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经营权交易公告

为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受营山县清水乡清水湖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出让方”)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组织方”)现就以下流转项目公开挂牌交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项目名称

营山县清水湖社区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经营权

项目类型

耕地

面积/数量

***亩,以权证记载或实际测量为准

座落位置

营山县清水湖社区*组(原顶子村*组)

项目现状

闲置

权属情况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合同签订日至****年**月**日(共*年;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或法定期限)

挂牌底价

***元/亩·年

交易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权利限制披露

是否存在共有、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是****/☑否]

是否存在优先权:[☑是:本项目集体经济内部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否]

其他

(如重大瑕疵)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自行踏勘标的,报名即视为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潜在瑕疵,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三、信息发布、报名与交易保证金

*. 发布渠道: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

*. 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详见挂网信息。

*. 报名时间:同公告期限。

*. 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平台在线提交报名申请。

*. 报名所需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

(*) 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需)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优先权证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

*. 交易保证金事项:

(*) 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 缴纳时间: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缴纳方式: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格初步审核通过后,系统将生成唯一虚拟子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或平台指定方式缴纳。

(*) 保证金处置:

① 未竞得方: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② 竞得方: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签订流转合同后,可转为价款或原路径退还(具体见项目结算要求)。

③ 不予退还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信息、串通竞价、竞得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签约或拒付费用等违约行为。

四、交易方式与规则

*.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按以下方式组织交易:

① 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底价的价格自动成交。

②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 竞价规则:

① 加价幅度:每次加价不低于**元/亩·年或其整数倍。

② 竞价阶段:通常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限时竞价周期为**秒,周期内如有新的有效报价,则周期重置;如无新报价,则竞价结束。

③ 组织交易时间:****年*月**日 **:**:**。

五、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按成交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组织方缴纳交易服务费,具体如下:本项目按照《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本项目按一年期流转费的*‰向受让方收取,每宗最低收费***元。

六、合同签订、价款支付

*. 合同签订:交易双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日内,签订规范的《交易合同》。

*. 价款支付:

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

支付渠道:自行结算

七、其他重要披露事项

*. 风险自担: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充分踏勘,知悉并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瑕疵及风险(包括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出让方与组织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如网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资料不全等)导致无法正常参与交易或产生损失的,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不得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得改变原有土地农业用途,仅限农业种养殖;

*. 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 受让方取得经营权后,应当严格遵守水土保持相关法规,不得破坏流域生态环境;

*. 受让方取得经营权后不得转租或转借。

八、联系方式

出让方:营山县清水乡清水湖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营山县清水乡清水湖社区(工作时间:工作日 **:*****:**,**:*****:**)

组织方: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云西二巷成都交易所大厦(工作时间:工作日 **:*****:**,**:*****:**)

现场踏勘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

备注:自行前往踏勘

特别提示: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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