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9-15 00:00:00
庐江县人民医院东区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庐江县人民医院东区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东区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创洁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创谷科技园一期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零伍万陆仟捌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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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民医院东区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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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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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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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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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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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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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国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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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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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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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光远,郑庭,张振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号)规定收费标准的**%收取(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庐江县文明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展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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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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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