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人民医院病理科生物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2026-09-14
湖北/宜昌 招标采购
兴山县人民医院病理科生物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湖北/宜昌-2026-09-14 00:00:00
发布机构
兴山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无
责任科室
兴山县人民医院
主题分类
卫生

兴山县人民医院病理科生物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就兴山县人民医院病理科生物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病理科生物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单独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 兴山县人民医院病理科生物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 *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四、价格要求:

  (一)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采购文件提出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软件开发、集成、调试、报检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本文件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设备运行所需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供应商应予补充。否则,将不予以付款。

  (二)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如需说明之处,应在报价书中列明。

  (三)付款办法:

  本项目无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成并正常运行*个月,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天内凭发票支付合同价款的 **%,余款**%在质保期结束之后**个工作日内,如无质量问题,凭运行状况单无息付清。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一)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交货。

  (二)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获取采购文件

  (一)提交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号)

  (三)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现场获取: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至上述地点领取询价通知书。

  (*)网络获取: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电子邮箱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获取询价文件+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人收到邮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

  (*)邮寄获取:供应商致电采购人联系人,并提供收件地址及联系人信息,采购人以到付方式寄送纸质询价文件。

  注: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供资格后审使用。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一)开标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二)递交地址及收件信息:

  (*)收件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号 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

  (*)收件人:贾代琴

  (*)联系电话:************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一)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派遣人员与采购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供应商派遣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产生的赔偿责任与采购方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四)为加强廉洁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自觉按招标文件办事;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发现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发现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

  (五)此次采购项目总报价(******.**元)不得超过拦标价。

  招 标 人: 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号

  联 系 人: 贾代琴

  电 话: ************

  邮政编码: ******

  公告发布时间: **** 年 *月 **日

,

兴山县人民医院病理科生物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就兴山县人民医院病理科生物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病理科生物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单独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 兴山县人民医院病理科生物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 *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四、价格要求:

  (一)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采购文件提出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软件开发、集成、调试、报检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本文件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设备运行所需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供应商应予补充。否则,将不予以付款。

  (二)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如需说明之处,应在报价书中列明。

  (三)付款办法:

  本项目无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成并正常运行*个月,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天内凭发票支付合同价款的 **%,余款**%在质保期结束之后**个工作日内,如无质量问题,凭运行状况单无息付清。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一)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交货。

  (二)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获取采购文件

  (一)提交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号)

  (三)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现场获取: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至上述地点领取询价通知书。

  (*)网络获取: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电子邮箱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获取询价文件+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人收到邮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

  (*)邮寄获取:供应商致电采购人联系人,并提供收件地址及联系人信息,采购人以到付方式寄送纸质询价文件。

  注: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供资格后审使用。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一)开标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二)递交地址及收件信息:

  (*)收件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号 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

  (*)收件人:贾代琴

  (*)联系电话:************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一)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派遣人员与采购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供应商派遣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产生的赔偿责任与采购方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四)为加强廉洁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自觉按招标文件办事;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发现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发现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

  (五)此次采购项目总报价(******.**元)不得超过拦标价。

  招 标 人: 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号

  联 系 人: 贾代琴

  电 话: ************

  邮政编码: ******

  公告发布时间: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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