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2026-09-15 00:00:00
咸阳市区****年度城镇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标前询价公告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拟开展咸阳市区城镇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咸阳市区城镇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
*.服务内容:
开展咸阳市区城镇标定地价体系更新,包括前期工作准备、调整标定区域、更新标准宗地、标准宗地评估、修正体系建立、成果编制、成果论证验收和成果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报名及询价资料提交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次采购项目谢绝询价响应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询价。询价供应商需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
*.具备开展城镇标定地价体系更新的相关资质。
四、需提供资料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或备案证书;
*.询价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在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询价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证明公司业绩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报价单。
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提交。
五、其他事项说明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该工作仅用于事前询价,不作为最终招标确定依据。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年*月**日**:**前,将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送至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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