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周宁县声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的询价公告
2026-09-15
福建/宁德 招标采购
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周宁县声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的询价公告
福建/宁德-2026-09-15 00:00:00

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关于****年周宁县声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的询价公告

来源: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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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年宁德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相关要求,为完成周宁县年度声环境质量监测任务,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周宁县声环境质量监测。

  二、项目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项目见附件。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二)需具有环境噪声检测***计量认证资格,现场监测至少*人参加,凡开展噪声监测工作的人员应取得上岗资格证。

  (三)要求报价单位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进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要求报价单位符合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规定。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要求

  县级市及县级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监测、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

  监测频次执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的规定。

  其中: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每季度监测*次,每个监测点位每次连续监测**小时,每小时测量**分钟,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正常工作日。

  城市区域声环境监测开展*次昼间监测,每个监测点位监测**分钟,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开展*次昼间监测,每个监测点位监测**分钟,记录并报送**分钟的车流量(中小型车、大型车),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五、询价响应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环境噪声检测***计量认证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价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于****年*月**日**点**分前寄送至周宁县环城路*****号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二楼监测站。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环城路*****号

  邮箱:*******@***.***

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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