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分干渠(汪廷珍路至刘伶台路)整治工程
2026-09-15
江苏/淮安 中标结果
红桥分干渠(汪廷珍路至刘伶台路)整治工程
江苏/淮安-2026-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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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分干渠(汪廷珍路至刘伶台路)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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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红桥分干渠(汪廷珍路至刘伶台路)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红桥分干渠(汪廷珍路至刘伶台路)整治工程标段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合同协议书(包括合同备忘录及补充协议);
(*)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答疑文件;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条款;
(*)图纸;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壹拾陆万壹仟玖佰柒拾壹元陆分(¥********.**),其中不含税价为********.**元,增值税税额为*******.**元。
*. 承包人项目经理:李岩。
*.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施工范围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总工期为***天。
*.本协议书一式 陆 份,合同双方各执 叁 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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