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2026-09-15 00:00:00
| 采购公告 | 徐圩新区海岸线周界安全防护智能化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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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 **:**:** | ||
| 文件售价(元) | *.* | ||
| 开标时间 | ********** **:** | ||
| 开标地点 |
序号 | 名称 | 推荐品牌或生产厂家 | 备注 |
* | ***万融智能**网络球机 | 大华、海康、华为 | |
* | 存储卡 | 大华、海康、闪迪 | |
* | 全天候防水音柱 | 大华、海康、华为 | |
* | 太阳能板 | 大华、海康、润裕 | |
* | 光伏逆变一体机 | 大华、海康、润裕 | |
* | 磷酸铁锂电池 | 大华、海康、润裕 | |
* | 综合监控管理平台一体机 | 大华、海康、华为 | |
* | **硬盘 | 大华、海康、希捷、西数 |
供应商所投品牌须满足采购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提供的品牌或厂家范围进行选择,承诺成交后,供应商将按照要求从采购人推荐的品牌、厂家中选择并用于本项目。若供应商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采购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采购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需要提供供应商品牌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将采购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徐圩新区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同步发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本次竞争性谈判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连云港徐圩港口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徐圩新区徐圩街道海滨大道六月广场*座 |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云河路与灯塔路交汇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王慧芝 | 联 系 人:徐工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特别提醒:
*.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采购服务平台”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谈判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冯晨 | *********** |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谈判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采购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
*.本项目采用*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为“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合同采用电子签章系统。成交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负责电子合同签订工作,并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日内,按照《企业接收方认证及签署操作手册》(详见港控集团官网,网址为****://***.******.***/)完成认证工作;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响应函中增值税按一般纳税人计取,税率为**%且不得更改,响应文件中的税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税率不一致的,做无效响应处理;因国家税制改革或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而引发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付款时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