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2026〕9号
2026-09-15
黑龙江/大兴安岭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2026〕9号
黑龙江/大兴安岭-2026-09-15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号
作者: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

三、投诉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广华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黎街**号*栋*层***室、*层***室

被投诉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胜利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为:

(一)质疑成立事项未得到妥善解决;

(二)质疑事项*到质疑事项*,均为投标产品问题,质疑答复不完整,没有列明事实依据、没有列明法律依据,不符合财政部**号令对质疑答复的法定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二)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规定,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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