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南芬区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南芬区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年*月**日
废标情形:其他,《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南芬区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于****年*月**日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一共有*家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分别是:本溪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大连管鲍风科技有限公司,大连立俊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悦智科技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本溪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并于****年*月**日发布了结果公告,****年*月**日接到“大连立俊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函,质疑内容成立。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大连悦智科技有限公司”,于是****年*月**日发布了更正公告,“大连悦智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但****年*月**日接到了“大连悦智科技有限公司”的弃标说明,明确放弃中标资格。所以仅剩两家有效投标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规定“……(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目废标,重新招标。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
地址: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中心路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本溪智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慕女士
电话:************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