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环境污染防治大气、水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环境污染防治大气、水技术服务项目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年*月**日
废标情形:其他,本项目原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原中标结果作废。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中心街南一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金昌、刘桂君、杨泉瑞
电话:*****************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