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项目所有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整体验收合格,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第一次按实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第二次按实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第三次待本项目质保期届满,乙方圆满履行全部售后义务、无质量纠纷及经济争议,按实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解放东路支行(长沙惟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本项目不收取预付款保函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采购人通知交货之日起 ** 天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乙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等)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所有安装、摆放要求,乙方须与甲方协商确定。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启动验收程序: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常使用三个月后,乙方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通知实际使用单位人员对照合同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乙方。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成员:验收小组由甲方本单位本系统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的人员、实际使用学校人员、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验收专家等不少于*人(或以上单数)组成。*.*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依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收货清单,与本项目乙方的分项价格表中产品数量、技术规格参数等信息核对,并对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核对,现场对所供货物进行现场抽查并结合出厂合格证、原材料证明、检验/检测报告等纸质资料对产品质量及技术参数进行抽验,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乙方和甲方确认后验收完成。*.*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完成整改后(*日内)重新申请验收。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供货范围:*.* 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合格;*.*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乙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附件、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等。保证产品能正常使用的附件、备品备件及项目清单中要求提供的零配件和备品备件等。*.*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物不回收。每一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安装调试所需辅助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由乙方提供。*.*质保期内,产品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后,当甲方维护或维修所需的零配件,乙方应及时优惠供应,并派专业人士进行维护或维修。*.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按甲方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甲方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乙方承担。*.施工、安装调试*.*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规章制度,持证上岗。*.*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承担。*.*在实施过程中,乙方未设置明显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提示标志等和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由此造成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货物安装前应派人到实地进行场地勘察和指导,设计安装调试方案,确保有关设备安装规范、使用安全、维护便捷等。*.*由于本项目任务重,工期紧,所到场设备由乙方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维护保养。货物规格必须标识清晰。该项目到场设备相关安装工具及物品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乙方应在主要设备上张贴售后服务卡,要求注明:施工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各设备的保修时间等相关信息。售后服务卡应制作精美,粘贴牢固、可靠,保证非人为因素三年内不会丢失。
(*)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要求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验收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对数量、颜色、包装、型号参数、质量品牌等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在上述验收中,若发生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合格标准: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出具项目验收合格书:①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②实际交货数量与采购需求一致;③安装调试后达到使用要求;④产品质量符合采购需求并与乙方承诺一致;⑤所供货物均具备合格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⑥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争议处理:乙方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因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或责令整改。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或经甲方同意延期仍不能按期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的违约金;逾期达**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总标的**%另行支付违约金。*.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本条第三款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未履行保修维护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第三方履行该义务,所需费用直接从尾款中扣除,如没有尾款或尾款不足以抵扣,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转让或转包、分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违约方除了承担违约金之外,还要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的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增项部分,均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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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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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双方保证本合同约定的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联络信息真实、有效,并明确知晓另一方或者人民法院按照本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函件、文书等,即使送达不成,亦具有视为送达的法律后果。双方联络信息如有变更,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合同一方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的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送达的文件均为有效送达,由于未及时通知对方联络信息变更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损失均自行承担。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