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点军区财政局关于对点军区202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2026-09-14
湖北/宜昌 中标结果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点军区财政局关于对点军区202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宜昌-2026-09-14 00:00:00

点军区财政局关于对点军区****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点军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点军区****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中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三峡旅游总部****室

当事人*:湖北新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街道银河路***号百联慧谷*******

三、基本情况

(一)、监督评价总体情况
*、监督评价对象
按照随机原则,我局从****年在本地执业的代理机构内,随机抽取了湖北新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家社会代理机构为被检查对象,分别从其****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抽取*个项目进行检查,并按照《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号)开展专项督查。
*、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以及政府采购领域是否存在“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从抽查项目和检查情况来看,*家代理机构证照齐全,登记信息真实,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硬软件设施基本完善,人员配备基本上能满足要求,采购项目能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实行电子化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执行较好,所有项目均未向投标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采购程序也比较规范。
*、检查程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自评、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个阶段进行。*月份,我局向被检查单位送达了检查通知,被检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向我局报送了自查报告及被抽查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月**月,通过对被检查单位书面材料的审查及到被检查单位现场检查,检查小组按照检查指标体系编制了工作底稿,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进行了确认。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合同模板设置问题
检查发现,湖北新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个抽查项目未均未根据采购需求制定差异化合同模板。
*、未协助采购人完成合同公示、履约验收工作
检查发现,湖北新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个别抽查项目未协助采购人完成履约验收公示;湖北新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个别项目、湖北中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个抽查项目未协助采购人及时完成合同公示。
*、采购文件编制问题
检查发现,湖北新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个别抽查项目采购文件中未列明所属行业;湖北中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个抽查项目均存在部分技术评审标准量化程度不足,评审裁量边界不清晰的问题。
*、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
检查发现,湖北新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个别抽查项目在采购文件商务评议中,存在采购文件设定的资格证书、技术参数、商务条件等需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况,涉嫌设置与采购项目实施不必要或无关的评审标准;湖北中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个抽查项目在采购文件商务评议中,存在以本地运营机构、经营场所作为评审加分项,变相阻碍外地企业参与竞争、设置与采购项目实际需求无关的评审标准的问题。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反馈给各代理机构,要求各代理机构整改,并将整改方案落实措施情况书面报告点军区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检查建议
*、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质量。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化采购环保节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要求,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完善内控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有效提高采购效率;
*、提高服务质量。发挥代理机构专业优势,在正常开展代理业务的同时,积极协助采购人做好合同公开、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及档案整理工作。

点军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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