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贸集团专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9-14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辽宁国贸集团专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2026-09-14 00:00:00

辽宁国贸集团专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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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国贸集团专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国贸集团专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辽宁现代城市服务大厦*楼或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国贸集团专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清产核资、财务及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持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投标人(或其分所)注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审计机构及团队需与被审计企业、股东无关联利害关系,满足审计独立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辽宁现代城市服务大厦*楼或线上。

方式:现场获取或在线获取。

现场获取: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送至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辽宁现代城市服务大厦*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在线获取: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访问辽宁利盟校企招标有限公司主页(***.******.***),点击右上角【电子招投标系统】,通过账号密码登录后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该项目,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明材料(全部材料生成一个***格式文件上传,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和平台交易服务费,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正在参与的项目”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获取。需要纸质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个工作日内寄出。

在线获取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获取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招标文件费后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电子邮箱。平台交易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交易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同时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采购项目。只下载招标文件,非电子投标可不办理**证书。

平台公司统一服务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平台将确保获取文件者的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获取文件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售价:¥***.**元/包组(人民币),售出不退且为本项目使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辽宁现代城市服务大厦*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线上仅发售招标文件,线下纸质投标,可不办理**锁。

*.本项目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发布信息,其他网站转载均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异议。

接收异议函方式:书面纸质异议函。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称: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

联系人:孙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利盟校企招标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辽宁现代城市服务大厦*楼

联系方式:马小琳、孙夺、王香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琳、孙夺、王香殷

话:*****************/****/****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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