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运营(2026年)项目采购公告
2026-09-14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运营(2026年)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江门-2026-09-14 00:00:00

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运营(****年)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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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已于****年完成适配改造,现需通过实施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运营(****年)项目,将原数字档案室系统档案数据迁移至适配改造后的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并开展数据在线采集工作,完成必要的系统对接服务,以满足我局档案业务“收、管、存、用”的工作要求。现将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运营(****年)项目。

  (二)项目总金额:**.**万元(大写:拾陆万柒仟贰佰元整)。该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费、人工、成果资料、各种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三)服务内容

  *.业务管理运营服务:主要工作是与业务系统对接服务。一是实现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对接江门市建设用地全程监管系统,为江门市建设用地全程监管系统在线提供自然资源档案利用和查询服务。二是实现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对接江门市自然资源管理系统,在线开展自然资源档案利用审批和提供利用服务。三是实现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对接江门市档案馆(室)一体化平台,满足市档案局要求,实现自然资源档案在线移交至市档案馆。四是实现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对接粤政易,使用粤政易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数字档案室系统。

  *.数据处理运营服务:主要工作是档案数据迁移和数据采集服务。一是数据迁移服务:实现档案数据从原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迁移到适配改造后的市自然资源局数字档案室系统,实现市自然资源局(含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市城市规划局、原市林业和园林局、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共*个档案全宗的档案数据统一管理。二是数据采集服务:按照《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号)要求,开展电子文件档案归档工作。通过对接江门市自然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江门市自然资源管理系统电子公文数据的在线采集工作,以实现电子文件档案归档。对接江门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在线采集江门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实现网页信息档案的采集。

  三、项目服务期限和地点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二)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号(住建大厦)。

  四、项目要求及验收标准

  (一)项目要求

  *.服务商须组建专门的项目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年以上档案信息化项目实施经验,团队成员须熟悉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业务规范,能够全程响应本项目实施需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确保项目按期交付。

  *.数据迁移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控要求,全流程对档案数据进行加密保护,不得泄露、篡改任何档案数据,迁移完成后须对数据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面校验,确保迁移后的数据与源数据完全一致,无丢失、错漏情况。

  *.所有系统对接工作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对接后须保障系统运行稳定,接口调用响应及时,不影响现有业务系统的正常使用。

  *.项目实施全过程须接受采购方的监督与指导,严格按照采购方提出的业务要求推进工作,对采购方提出的调整意见须及时响应落实。

  (二)验收标准

  *.完成所有约定服务内容,档案数据全部成功迁移,数据准确率、完整率均达到***%,满足档案统一管理要求。

  *.完成规定的数据在线采集工作,符合《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采集的电子档案数据可正常归档、调阅。

  *.完成所有约定的系统对接工作,各系统接口运行稳定,功能符合业务需求,满足档案业务“收、管、存、用”全流程工作要求。

  *.项目验收时,服务商须按要求提交完整的项目实施文档,包括项目总结报告、数据迁移校验报告、系统对接测试报告等相关材料,经采购方组织验收通过后方视为完成交付。

  五、结算方式

  (一)结算方式:本项目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将金额为*万元等额发票交我局,我局在收到发票**个工作日内按该发票金额向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申请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第二期:项目验收后,我局按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安排本项目的资金额通知中标供应商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我局收到发票后的**个工作日内,按该发票金额向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申请支付相应款项给乙方,直至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二)由于本项目使用市财政资金,上述付款时间均为我局向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提出申请的时间。我局在上述期限内申请付款的,视为已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甲方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具体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以正式合同为准。

  六、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评审方式

  (一)本项目需先进行资格审查,由我局采购工作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局抽取评审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保密协议。

  八、投标资料要求

  (一)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以及“六、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无需密封包装。

  (二)投标文件

  包括投标报价表(格式自拟,报价表中须具有工作类别的单价及总价)、项目投标方案等。

  注:投标文件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必须密封包装。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邮寄或现场递交,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二)递交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号(住建大厦)。

  (三)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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