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市永宁风电场(五期)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澄清通知(二) 变更通知
2026-09-14
云南/红河 变更澄清
红河州弥勒市永宁风电场(五期)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澄清通知(二) 变更通知
云南/红河-2026-09-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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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弥勒市永宁风电场(五期)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澄清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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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澄清要求,现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 塔筒出厂地至指定堆场运输费明细表”中堆场位置为“至弥勒东收费站附近***指定堆场”与招标文件 第二卷 技术规范***“永宁风电场(五期)项目道路分界点:弥勒南收费站至倒运堆场距离在*公里内”不一致,请招标方明确本次招标堆场位置。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 塔筒出厂地至指定堆场运输费明细表”中堆场位置为“至弥勒东收费站附近***指定堆场”。
*.招标文件****“****** 塔筒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费分项价格表”中需填写“门框工程量”,第二卷 技术规范***“塔筒基础资料”中未单列“门框工程量”,请招标方明确“门框工程量”。
回复:门框工程量已包含在塔筒内附件近似重量中。
*.由于招标阶段未提供塔筒设计图纸且第二卷 技术规范*** 附件“塔筒基础资料(参考值)”中未单独列出塔筒的法兰工程量,由于法兰与塔筒 筒壁的价格差异较大,为提高报价准确性,建议招标方单独列出塔筒法兰的工程量,并把招标文件****的“****** 塔筒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费分项价格表(表中数据以技术文件为准)”中筒壁、法兰的工程量跟报价都分开,筒壁跟法兰均单独报价。
回复:按照技术规范*** 附件“塔筒基础资料(参考值)”,综合考虑报价。
二、本次澄清通知内容未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招标人: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