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职工餐厅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2026-09-14
河南/洛阳 中标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职工餐厅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洛阳-2026-09-14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职工餐厅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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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于****年*月**日按照《河南省税务系统简易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就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职工餐厅改造项目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职工餐厅改造项目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职工餐厅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装饰、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洛阳森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五、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层****室

六、成交价:******.**元

七、工期:**日历天

八、评审小组成员:雷体艳、王小绪、李家汉(采购人代表)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共计****.**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米峰渡国际*号楼**层第二会议室。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分。

*.公告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李村街道白塔路*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米峰渡国际*号楼**层

联系人:尚女士

电 话:*************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党委纪检组

监管部门联系人:毕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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