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2026-09-14 00:00:00
项目信息
内容
****年红山子乡天太永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红山子乡天太永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中共克什克腾旗委员会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克什克腾旗农牧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克什克腾旗红山子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年红山子乡天太永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红山子乡天太永村
*.*招标规模:新建厨房及附属房***.**平方米,餐厅*****平方米,餐厅*****平方米,楼梯间***.**平方米,院墙***.*米及配套水、电、暖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采取施工运营一体化方式。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经营性资产,产权归红山子乡天太永村。项目建成后,本着“谁运营、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整理项目工程文件和技术资料,做好财产登记。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及相应责任。项目的有关设备和设施实行公司承包管理,由运营公司负责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常年维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 项目建成后,产权归红山子乡天太永村所有。通过租赁的方式运营,收取收益金年收益率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本项目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期,由中标人负责运营维护,运营期**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签订合同后缴纳首期收益金,收益金缴入甲方指定账户,首期收益金为*年,首期收益金按项目工程合同价×当期***(或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核算,待竣工结算报告出具后,多退少补;(*)剩余**年收益金,按竣工结算价×当期*** 予以确定,逐年缴入甲方指定账户。
*.*项目计划投资:***.******万元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年红山子乡天太永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 工期(日历天)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运营单位)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运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本项目中负责项目的运营工作。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计划投资额全部为建安费用,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运营期费用由运营公司承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报****年**月**日建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则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本项目自主运营管理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注:如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书等实行电子证书的,可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本项目接受满足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满足资格*的运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运营单位)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运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本项目中负责项目的运营工作。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计划投资额全部为建安费用,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运营期费用由运营公司承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领取格式为"*****\"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其他说明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什克腾旗红山子乡人民政府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红山子乡
联 系 人:姚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清迈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中信大厦*座****
联 系 人:赵赫
联系电话:***********
行业监管: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联 系 人:刘诚嘉
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投标注意事项:
**.*、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领取格式为“*****"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投标操作须知
**********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
【发布版】招标文件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