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14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6-09-14 00:00:00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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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购买学生课桌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耀昱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街道茅香村*组***号(自编号***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实验中学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同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致江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同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乐山市实验中学购买学生课桌椅(*****************),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未证实考察我方质疑点,质疑答复完全回避我公司质疑相关内容,强行推行项目招标进程,达到既定事实。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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