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广兴镇梭石村等2026年枯死松树除治竞争性比价公告
2026-09-09
四川/广安 招标采购
前锋区广兴镇梭石村等2026年枯死松树除治竞争性比价公告
四川/广安-2026-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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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区广兴镇梭石村、来龙村、光辉村****年枯死松树除治采取村级一事一议方式实施,根据施工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梭石村、来龙村、光辉村在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广兴镇的指导下,根据《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关于*********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要求,对项目实施中所需的除治队伍按照单株费用不超过***元进行竞争性比价,欢迎具备资质有意愿的单位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前锋区广兴镇梭石村、来龙村、光辉村****年枯死松树除治

*.项目资金及来源:涉及资金约**万元(均为区级配套资金)

*.项目地点:广兴镇梭石村、来龙村、光辉村

*.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区广兴镇梭石村、来龙村、光辉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建设工期:****年**月至****年*月

*.项目建设方式:一事一议

*.定价单位: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比价对象基本条件

*.比价单位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具有机械租赁相关资质;

(*)在经营活动中无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不良业绩以及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机械操作人员需持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

(*)中选单位提供的人员、机械及操作手须购买安全意外保险。

(*)具有枯死松树除治相关资质;

(*)在经营活动中无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不良业绩以及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相关承诺)

(*)为保障除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每个参报单位将缴纳不低于*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待除治工作验收合格后给予退还。

(*)聘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除治安全管理人员,截止到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相关承诺);

三、比价单位须提供的文件资料

(一)比价单位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报价函;

*.机械合格证书、机械保险凭证、机械现状照片;

*.机械操作手资格证书 ;

*.服务、付款期限承诺函。

*除治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签字按手印或盖有单位公章的聘请佐证资料

五、评审及确定方式

(一)资格审查

询价比价工作由*人以上组成比价工作小组开展询价比价工作。询价小组人员按照询价公告相关要求逐一对比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综合评定

*.报名的单位满足资格审查的,方可进入综合评定环节,询比工作组根据综合评定情况,形成优质的比价对象评比排序名单。

表决通过后须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民委员会与比价单位签订合同。

六、比价文件递交及评比安排

(一)递交地点及方式:前锋区广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或于比价当日*:**前现场递交。

(二)递交资料要求:报价文件须进行密封胶装,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密封袋外须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未按要求进行密封胶装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三)比价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四)递交时间:****年*月**日*:**前截止,逾期递交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比价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后,统一在广安市前锋区广兴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姜佳鑫(***********)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价全程接受广兴镇纪委、村民代表及社会监督,严禁围标、串标、恶意报价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价及成交资格,并列入以工代赈项目失信名单。

(二)比价单位收到中选通知、正式确定为合作对象后,须于*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保证金至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三)参与报价的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一经发现,相关报价均作无效处理,并列入以工代赈项目失信名单。

(四)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名称:广安市前锋区广兴镇财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开户银行:广安农商银行广兴支行

*.银行账号:*****************

(五)监督举报电话:************

七、异议与投诉处理

(一)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中选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理事会提出异议。

(二)梭石村、来龙村、光辉村村民委员会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对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异议人可向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或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投诉。

(三)异议和投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明材料。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或投诉的,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前锋区广兴镇梭石村村民委员会

前锋区广兴镇来龙村村民委员会

前锋区广兴镇光辉村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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