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城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2026-09-14
陕西/汉中 中标结果
宁强县城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陕西/汉中-2026-09-14 00:00:00

宁强县城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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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宁强县城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工程

招标标段编号

***********************

招标人名称

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名称

马敏、杨桦

联系电话

************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

陕西兴汉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日历天

汉中安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日历天

陕西省汉中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日历天

陕西宇通正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日历天

陕西国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名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 号竹园天寰国际 **** 室

)杨桦处,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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