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财采投处[2026]28号
2026-09-14
黑龙江/牡丹江 质疑投诉
牡财采投处[2026]28号
黑龙江/牡丹江-2026-09-14 00:00:00
黑龙江/牡丹江-2026-09-14 00:00:00
牡财采投处[****]**号
作者:牡丹江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牡财采投处[****]**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效一件事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春市安达迅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体育场一层门市(西)区第(*)号门 (*轴‑*轴)
法定代表人:孙鹏飞
被投诉人*: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牡丹江市日照街**号
被投诉人*: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东南侧楼宇一、二层
五、基本情况
长春市安达迅飞科技有限公司对高效一件事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内容向我机关提出投诉,我机关依法对本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设置高等级资质、人员证书加分,构成差别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设置原系统对接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的实质性强制条款,条款指向原有系统服务商,限制市场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服务项目价格分值仅**分,弱化小微企业价格竞争优势
投诉事项*:项目**天短期服务期,无预付款、验收后一次性全额付款,加重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投诉事项*:技术方案“缺陷”扣分规则未分级量化,评审自由裁量权过大,无法保障评审公平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自本决定书下达之日起,恢复该项目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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