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评定招标/资审公告
2026-09-14
黑龙江/大庆 招标采购
林甸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评定招标/资审公告
黑龙江/大庆-2026-09-14 00:00:00

林甸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评定

林甸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评定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甸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已由大庆市农业农村局以庆农发【****】*号、庆农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林甸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耕地质量提升评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林甸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评定

*.*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大庆市林甸县境内,涉及*个乡镇**个村:分别为四合乡福发村;鹤鸣湖镇庆丰村、三合村;宏伟乡核心村;红旗镇先锋村;四季青镇兴隆村、东方红村、同乐村、万发村;花园乡永久村、光明村;东兴乡旭日村。

*.*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万亩,其中新建**.*万亩,改造提升*.*万亩。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田块整治工程:水田平整*****.**亩,旱田平整****.**亩,废弃坑塘回填**.**亩,低洼地块回填**.**亩,工程性土壤改良*****亩,障碍土层消减*****亩。

(*)灌溉与排水工程:布置灌溉井***眼,配套井房***座,水泵及附属设备***套,配备***套绞盘式喷灌机,***套移动首部。布置渠道**.*****,沟道清淤***.*****,规划设计**台排涝移动泵车。新建建筑物***座。

(*)田间道路工程:修道路总长度***.*****,其中,机耕路***.*****、生产路**.*****。

(*)农田输配电工程:新建****输电线路***.*****,低压电力电缆长度为***.*****,变压器***台套,*接点及其附属设施(含带电作业)**套,分支杆及其附属设施***套,电缆终端杆及附属设施**套。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培肥*****亩。

*.* 招标范围:为林甸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耕地质量提升评定服务及相关服务,包括不限于耕地质量现状调查、土样布设采集、样品检测、地力等级评定、编制耕地质量评定报告,满足高标准农田竣工验收、绩效评价、黑土地考核归档要求。(本项目包含对整体结余资金再进行补充设计的耕地质量提升评定服务)。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覆盖本项目常规必测土壤物理、化学指标。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农业、土壤、环境、土地资源管理、农田水利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年**月*****年**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量和专业应满足本项目建设的需要,并根据项目实施阶段及招标人需要随时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根据项目需求提供驻场服务。服务费不予追加。

*.*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执行信息网”公示结果为准);

(*)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以判决书时间(即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结果为准或以生效的判有行贿罪的判决书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信用中国”公示结果为准;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严格遵循《关于规范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黑农厅联规〔****〕*号),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不良行为记录且仍在行政处罚期内的,或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且取消期限未届满的;

(*)本项目不接受按照《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评定为*级且信用评价尚在有效期限内的施工单位投标(以投标截止日信用状态为准)。注:信用评价有效期届满、已解除*级惩戒或未开展信用评价的,视为符合本项投标资格。

*.*林甸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①项目管理、②耕地质量提升评定、③实体检测不允许兼投。如投标人兼投以开标时间最早的作为有效投标;如同一天开标,按以上序号先后确定有效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公司业绩、不良行为记录和涉案涉诉情况,同时继承有效。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 招标文件价格:/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 时**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开标方式

*.*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分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其它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投标人使用**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上传的异议附件及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招标人:林甸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林甸县农业农村局三楼

联系人:李鑫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号楼***室

联 系 人:张艳玲

电 话:************

项目负责人:张艳玲

电 话:************

**.*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受理投诉单位:林甸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魏兴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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