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9-14 00:00:00
涪陵区公安局新妙派出所电缆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涪陵区公安局新妙派出所电缆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名) | 备注 |
涪陵区公安局新妙派出所电缆采购项目(第二次) | ******.** | *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比选公告期限: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
*.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内,供应商将《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供应商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内提交了《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号汇智国际大厦*楼)。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五、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四)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联系人:邱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太白大道*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建筑业大厦*楼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