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2026-09-14 00:00:00
****年度第二批非砂石类矿山剥离井巷开拓选矿以及项目施工产生砂石料(鑫天山水泥集团、双龙矿业、玉峰矿业)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委托,对非砂石类矿山剥离、井巷开拓和选矿产生以及项目施工产生的砂石料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人: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于晓松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住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汉林西街自然资源局
(二)转让标的简介:
| 标段 | 标的名称 | 地理位置 | 标的数量(*³) | 参考评估单价(元/*³) | 竞标底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竞价步长(万元) | 备注 |
| * | 砂石土 | 双胜镇九井子村 | ***** | * | * | *.* | *.* | 双龙矿业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方案产生砂石土 |
| * | 砂石土 |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东北郊 | ***** | * | **.* | *.** | * | 鑫天山水泥集团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方案产生砂石土 |
| * | 砂石 | 玛尼图嘎查 | ****.* | *.* | *.**** | *.** | *.** | 玉峰矿业产生砂石 |
(三)特别说明:
*.受让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向转让人咨询、确认,充分考虑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相关质疑须在标的转让公告截止前向转让人提出。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竞标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凡参与竞标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受让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让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文书确定,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标行为,受让人一旦作出竞标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标成功,受让人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转让标的一标、二标为矿山企业依据安全设施设计,结合当前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产生并申请处置的砂石量。受让人参与本次竞拍、受让,即视为已进行了实地踏勘,已了解上述两宗标的的实际情况,并接受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涉及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风险。
*.本次转让标的实际方量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方量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方量为准(其中,涉及一标、二标企业申请处置的砂石方量为动态产出,受让人完成竞标程序后,应当与标的涉及的矿业权人签订协议,就碎石量、装卸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安排、矿山环境治理计划等相关事宜予以明确),方量误差不调整成交价款。
*.装卸运输以及该过程中的人员与设备安全,由受让方全权负责。运输过程中不得破坏作业现场,须严格依照环保相关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运输车辆应当严格依照环保、交通、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及拍卖标的属地乡镇的监管要求开展提取与运输作业。竞得人应当自行协调道路通行、车辆停放、场地使用等相关事宜。运输完成后须平整作业现场,若出现现场破坏情形,受让方应当及时予以修复。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二、所有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且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已批准,回函名称为《关于旗自然资源局处置****年度第二批非砂石类矿山剥离井巷开拓和选矿产生以及项目施工产生砂石料资源进场公开交易的复函》。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委托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砂石料价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分别为内科瑞资评报字〔****〕第***号、科瑞资评报字〔****〕第******号和科瑞资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结果已在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意向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标。竞标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
四、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止(银行到帐为准)。
五、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双胜镇九井子村双龙矿业九井子蛇纹岩矿矿区范围、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东北郊鑫天山水泥集团石灰岩矿矿区范围、阿鲁科尔沁旗玛尼吐嘎查西**公里。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六、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网络竞价日期为:****年*月**日
| 标的 | 竞价时间 | 标的 | 竞价时间 | ||
| 一标:双龙矿业产生砂石 (*****立方米) | ****年*月**日*:** | 二标:鑫天山水泥集团产生砂石(***** 立方米) | ****年*月**日*:** | ||
| 三标:玉峰矿业产生砂石(****.*立方米) | ****年*月**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人确定为受让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四)标的成交后*个工作日内,转让人与受让人在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合同,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七、竞价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价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长青金帝支行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支行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王府支行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银行新城支行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价保证金。(建议使用非限额银行卡)
(三)成交受让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成交受让人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后,*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未成交受让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成交价款的;
*.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报名登记确认,而意向受让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他行为。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受让方未在规定日期内缴纳成交款,视为受让方自动弃标。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
*.标的成交后*个工作日内,转让人与受让人在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合同,由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开具缴款通知书,受让人按照缴款通知书中指定账号将全部成交价款缴入财政。
九、意向承租(受让)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营业执照副本(应在系统“身份证明”栏内上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正面);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正面);
*.承诺函原件(附件*)。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本人身份证(反正面);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正面);
*.承诺函原件(附件*)。
十、资格确认
成交后,确认受让人后,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联系人:张宏达 电 话:************
发布单位: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附件*.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承诺函.****
附件*.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