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泰兴市曲霞镇畜牧兽医站 |
项目名称 | 泰兴市曲霞镇霞幕圩大街***号一层三间商业用房及院内简易结构仓库用房出租 |
项目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泰兴市曲霞镇霞幕圩大街***号一层三间商业用房及院内简易结构仓库用房出租 |
标的编号 | ******************* |
出租方 | 泰兴市曲霞镇畜牧兽医站 |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竞价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招租形式 | 一、本次出租采取挂牌出租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照项目挂牌底价,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元。 |
标的概况 | 坐落位置 | 泰兴市曲霞镇霞幕圩大街***号 |
房产证号 | 泰国用(****)第*******号 | 出租面积 | ***.*㎡ |
出租用途 | 商用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在用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交通方便 |
其他说明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如实公布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出租条件 | 挂牌价格(元 /年) | *****.** |
租期(年)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先付后用])一次性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前三年租金不变,按成交价结算。第四年租金为实际成交价格的***%,第五年租金为第四年租金的***%。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是 |
租赁押金(元) | 无 |
合同签订 |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逾期或拒不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价款结算 | 一、承租方自《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交易服务费,房屋租金由出租方、承租方自行结算。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招租用途用于经营,但不得用于娱乐行业、餐饮行业等存在高危隐患的行业。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 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金汇入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需本人或企业通过转账的方式完整的输入全部账号信息。
) 三、注意事项: *、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租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报名所需文件”中): (一)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依法不需要取得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证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承诺函;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特殊情形另行通知) 四、意向受让方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五、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资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意向受让方在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 *、承租方不能按交易公告约定条款履约的; *、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承租方后,拒绝按交易公告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订合同的; *、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按照苏发改收费发[****]***号文、《关于调整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收取交易服务费。 五、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确保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进行有效的报价,若未能按时参与竞价,可能会导致失去竞价资格或无法成功竞得标的物等后果。 六、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七、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八、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导致系统异常,不能正常进行竞价活动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九、因出租方出具书面材料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
由此造成当前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出租方协同处理。 十一、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合同当事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泰兴市曲霞镇霞幕圩大街***号 |
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顾女士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泰兴市文昌东路**号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 | *************/************* |
报名端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