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2026-09-11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霍邱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2026-09-11 00:00:00
霍邱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
霍邱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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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号公元大厦北楼**楼

中标金额:贰佰捌拾陆万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霍邱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霍邱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霍邱县**个乡镇(其中:*片区工程地点位于岔路镇、夏店镇和花园镇,涉及****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年节余资金补充建设项目、夏店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补充建设项目、岔路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补充建设项目以及夏店镇增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片区工程地点位于众兴集镇、乌龙镇、扈胡镇、河口镇和龙潭镇,涉及****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年节余资金补充建设项目、河口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补充建设项目;*片区工程地点位于白莲乡、马店镇、石店镇、邵岗乡、冯井镇、高塘镇、范桥镇和周集镇,涉及****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年节余资金补充建设项目、高塘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补充建设项目、邵岗乡****年和****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补充建设项目、石店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补充建设项目、马店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补充建设项目;*片区工程地点位于霍邱县新店镇,涉及****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年节余资金补充建设项目、****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补充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约**万亩,总投资约*.**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履行项目代建职责,对设计、招标、施工、监理、跟审、检测、验收、上图入库等各参建单位开展组织管理,协助开展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协调相关审核工作,推进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变更审查、工程计量与进度付款审查、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各项工作,代表采购人参与项目隐蔽工程、阶段性验收的组织工作,指导施工单位开展合同段工程完工验收,编制项目竣工报告;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实际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全部竣工验收止。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磊、王向华、许洋、王福东、梁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邱县新店镇蓼中路青年嘉园物业办公室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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