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6—2028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的采购公告
2026-09-04
广东/佛山 招标采购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6—2028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的采购公告
广东/佛山-2026-09-04 00:00:00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的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 ********** **:**:**
  • 来源: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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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年佛山市禅城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

  (二)采购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服务内容:根据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工作安排,及时组织专家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依据专家意见和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在接到项目节能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意见,并负责履行相关保密责任。

  (四)服务费用:单个项目服务费不超过*****元整(壹万捌千元整),包括:材料审查费、专家劳务费、食宿费、评审场租费、交通费、服务费、资料打印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服务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生的除评审服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不予承担。服务机构对派遣人员及聘请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及其他一切事故承担责任,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服务费用按照服务期内实际评审的项目数量,按照年度进行结算。

  (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服务期内,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认定服务机构达不到工作要求的,有权随时中止执行服务协议,除按采购报价标准结算已发生的评审代理服务费外,不承担中止协议可能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按照本《采购需求》第三点“资格要求”、第四点“响应文件制定要求”等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公开遴选*家中介服务机构。每次节能报告评审时,将依次从*家中介服务机构中确定具体评审机构。

  三、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拥有一支长期从事绿色低碳节能咨询服务、熟悉国家及省节能审查有关政策(须提供近三年本服务机构开展有关业务的协议、成果)、具有丰富节能审查经验的队伍(须提供近*个月在本服务机构购买社保证明或聘用协议等材料),有组成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能力条件的节能相关领域专业人员专家组(须提供有关人员名单)的能力。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询价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一)服务机构按单个项目评审服务费的报价函,填写机构基本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节能评审服务方案;

  (三)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如有授权,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关于机构具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声明;

  (五)机构专业实力、业绩等证明材料(须提供近*个月在本服务机构购买社保证明或聘用协议等材料,提供员工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近三年企业信用报告等有关信誉证明材料。

   申报书一式三份,封面盖章并盖骑缝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下午*:**点前;

  (二)报名地点:禅城区惠景三街**号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其鹏,*************。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密封递交我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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