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9-13 00:00:00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中心血站*********年度诊断试剂采购项目变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发布人: 阮建宏(绍兴迪荡分公司)来源: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绍兴市中心血站*********年度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乙肝诊断试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乙肝诊断试剂
标项二
标的名称:***诊断试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诊断试剂
标项三
标的名称:丙肝诊断试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丙肝诊断试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两次委托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招标编号分别为************、**************),招标公告均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发布,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标项一“乙肝诊断试剂”仅有上海合意实业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项二“***诊断试剂”仅有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项三“丙肝诊断试剂”仅有烟台澳斯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
专家认为,原招标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限制性条款,主要技术指标无限制性和排他性参数,评分标准无倾向性内容。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未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供应商参与,亦未设置指向性条款,且采购公告发布期间未收到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书面质疑。
标项一“乙肝诊断试剂”
本标项采购的乙肝诊断试剂,需适配绍兴市中心血站现有检测设备、实验流程及血液筛查质控体系,具备高灵敏度、高特异性性能,满足血站标准化血液筛查及临床用血安全检测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精准、有效规避输血安全风险。上海合意实业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乙肝诊断试剂的正规授权供应商,具备完备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与合规供货渠道,仓储配送及售前、售后保障体系完善。其供应的乙肝诊断试剂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可完全匹配采购人现有检测系统,产品稳定性、准确性经长期实践验证,适配血站常态化血液筛查工作。该单位熟悉血站检测规范与质控标准,可实现稳定供货、及时保障,确保检测工作连续有序开展。经采购人市场调研与参数比对,目前国内市场仅上海合意实业有限公司可完全满足本标项全部采购及服务需求,无其他可替代供应商。为保障试剂质量稳定、检测标准统一、用血安全可控,本标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上海合意实业有限公司采购。
标项二“***诊断试剂”
本标项采购的***诊断试剂,需适配绍兴市中心血站现有检测设备、实验流程及血液筛查质控体系,具备高灵敏度、高特异性性能,满足血站标准化血液筛查及临床用血安全检测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精准、有效规避输血安全风险。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诊断试剂的正规授权供应商,具备完备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与合规供货渠道,仓储配送及售前、售后保障体系完善。其供应的***诊断试剂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可完全匹配采购人现有检测系统,产品稳定性、准确性经长期实践验证,适配血站常态化血液筛查工作。该单位熟悉血站检测规范与质控标准,可实现稳定供货、及时保障,确保检测工作连续有序开展。经采购人市场调研与参数比对,目前国内市场仅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完全满足本标项全部采购及服务需求,无其他可替代供应商。为保障试剂质量稳定、检测标准统一、用血安全可控,本标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标项三“丙肝诊断试剂”
本标项采购的丙肝诊断试剂,需适配绍兴市中心血站现有检测设备、实验流程及血液筛查质控体系,具备高灵敏度、高特异性性能,满足血站标准化血液筛查及临床用血安全检测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精准、有效规避输血安全风险。烟台澳斯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丙肝诊断试剂的正规授权供应商,具备完备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与合规供货渠道,仓储配送及售前、售后保障体系完善。其供应的丙肝诊断试剂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可完全匹配采购人现有检测系统,产品稳定性、准确性经长期实践验证,适配血站常态化血液筛查工作。该单位熟悉血站检测规范与质控标准,可实现稳定供货、及时保障,确保检测工作连续有序开展。经采购人市场调研与参数比对,目前国内市场仅烟台澳斯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可完全满足本标项全部采购及服务需求,无其他可替代供应商。为保障试剂质量稳定、检测标准统一、用血安全可控,本标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烟台澳斯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标项一供应商名称:上海合意实业有限公司; 标项二供应商名称: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标项三供应商名称:烟台澳斯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标项一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乌鲁木齐南路*******号(全幢)*层****号; 标项二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号; 标项三供应商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中心血站
联 系 人:单华奇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世纪东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凌静、阮建宏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号裕众大厦*楼*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论证报告****诊断试剂采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