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屋建筑]杭政储出【2025】138号商业商务地块项目[A3300000090004934002001]
2026-09-13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杭州市][房屋建筑]杭政储出【2025】138号商业商务地块项目[A3300000090004934002001]
浙江/杭州-2026-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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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2026-09-13 00:00:00
杭政储出【****】***号商业商务地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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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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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政储出【****】***号商业商务地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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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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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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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杭州市钱江合晟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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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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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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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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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港发展中心西*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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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良燕、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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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晓鸯、李桂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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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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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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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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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政储出【****】***号商业商务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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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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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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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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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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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修改招标公告中:“☑*.* 同一人不得兼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若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人员必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且不得在其他施工项目(含***项目)中同时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一)删除“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关于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的相关评分得分点;(二)删除“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负责人)”关于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的相关评分得分点;
(一)修改前为: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①除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之“*.*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经具备其中任一注册资格证书外,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分;”
修改后为: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①除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之“*.*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经具备其中任一注册资格证书外,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分;”
(二)修改前为: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负责人)(*.*分): ①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再得*.*分;”
修改后为: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负责人)(*.*分):①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再得*.*分。”
*、针对本项目资格业绩条件。若我方提供的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上能体现项目管理内容,是否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业绩要求?
答:不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文件******: 企业项目管理业绩规模要求**万,监理业绩要求**万方,存在不一致,有量身定做的可能,建议业绩要求规模统一,建议修改如下: (*)企业工程监理业绩: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工程监理的单位)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公共建筑类监理业绩: 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的,且地下建筑层数≥*层的,*个业绩得*.*分; ②**万平方米>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的,且地下建筑层数≥*层的,*个业绩得*分;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人员业绩 企业项目管理业绩规模要求**万,负责人业绩要求**万方,存在不一致,有量身定做的可能,建议业绩要求规模统一,建议修改如下: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委派):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项目总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的公共建筑类(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或单项代建(项目管理)咨询合同业绩): 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的,且地下建筑层数≥*层的,*个业绩得*分,最多得*分;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人员业绩 企业项目管理业绩规模要求**万,总监业绩要求**万方,存在不一致,有量身定做的可能,建议业绩要求规模统一,建议修改如下: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如为联合体投标,应为工程监理单位委派)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项目总监身份完成过的公共建筑类监理业绩: 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的,且地下建筑层数≥*层的,*个业绩得*分; ②**万平方米>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的,且地下建筑层数≥*层的,*个业绩得*.*分;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负责人)(*.*分): ①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再得*.*分; 项目负责人注重于整体项目统筹协调,有一级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造价师,能更好地发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管理、成本控制、投资策划等作用,而总监更注重于现场监理工作这一块,设置总监持有其它注册类资格不合理,建议将总监具备其它类资格证书修改为监理工程师注册年限。建议修改如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负责人)(*.*分): ①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满 ** 年及以上的,得 *.* 分(取得资格时间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初始注册日期为准,投标时需在证明材料中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初始注册日期网页截图,否则不予得分);
答:不调整,按本次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结合近期杭州区域多个全过程咨询项目的评分设置(*、双浦高中(暂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之江高中(暂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云栖未来产业智造基地项目(转塘单元***********、**地 块)全过程咨询项目、*、巨利区块拆迁安置房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河庄高中(暂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江东高中(暂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余政工出【****】*号地块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等项目)均未采用“一人多证叠加加分”模式,建议修改为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①除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之“*.*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经具备其中任一注册资格证书外,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工程类、工程经济类正高级职称,得*.*分;结合近期杭州区域多个全过程咨询项目的评分设置,均未采用“一人多证叠加加分”模式,建议修改为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①除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之“*.*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经具备其中任一注册资格证书外,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工程类、工程经济类正高级职称,得*.*分;
答:不调整,按本次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建议在项目总负责人加分项中,增加工程类、工程经济类正高级职称作为可选加分条件。正高级工程师是工程领域官方认可最高技术职称,与注册执业证书同为专业能力有效证明,丰富人才评价维度,拓宽选人范围,不重复计分,保障评标公平。 *. 从专业能力角度:工程类、工程经济类正高级职称,是国内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最高职称等级,代表人员具备深厚工程技术功底、丰富项目统筹管理经验,与注册执业证书同样可以证明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管理与技术能力,完全符合本项目对项目总负责人专业能力的考察目标。 *. 从招标公平性角度:将正高级职称纳入可选加分项,丰富人才评价维度,拓宽合格投标人的人才选取范围,避免仅以注册执业证书单一维度评价人员,鼓励具有深厚工程管理经验的资深技术专家参与本项目,有利于择优选择项目管理团队。 *. 从政策导向角度:国家持续推行职称与职业资格并行评价机制,职称证书与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均属于官方认可的专业能力证明文件,二者效力平行,将正高级职称纳入加分条件,符合人才多元评价政策精神。 *. 计分规则说明:本条采用“满足任一即可加分”的择一计分模式,无论拟派人员持有多项注册证书或正高职称,本项最多计*分,不存在重复加分,不会造成分值虚高,评标口径清晰可控。 建议在项目总负责人加分项增加工程类、工程经济类正高级职称作为可选加分条件。依据人社部发〔****〕**号、浙人社发〔****〕***号,工程正高级职称是国家认可的工程领域最高专业技术资格,与注册执业证书效力平行。本次修改仅增加可选证明类型、保留原有全部证书加分通道,不属于排他性条件,符合招投标相关法规,实现人才多元评价,拓宽优秀人才遴选范围;本项择一计分,最高*分,不重复累计计分,并取消③取得第“①”项任一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满 ** 年及以上的,得 *.* 分。恳请招标人予以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文件中,设定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和方法;评标办法可以根据项目需求,合理设置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能力相关加分项,但不得设置歧视性、排他性条件,不得限定仅认可注册执业证书单一评价维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号)、中办发〔****〕**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江省《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号),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国家人社部门评审的工程领域最高等级专业技术资格,与注册执业证书同属官方认可的专业能力证明文件,二者并行评价。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公告中对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年**月**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的公共建筑类(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或单项代建(项目管理)咨询合同业绩):合同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的,且地下建筑层数≥*层的业绩的:请问:项目负责人业绩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只要满足合同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的,且地下建筑层数≥*层即可?
答: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已经很明确:“公共建筑类”项目“合同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的,且地下建筑层数≥*层的业绩的”;必须是公共建筑类建筑面积达到要求的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页:优化设计优化服务人员中的设备理工程师等按需(中标后提供),请问:设备管理工程师等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不提供,中标后在提供?
答:投标时不用提供,中标后提供。
**、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后,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修改招标公告:“☑*.* 同一人不得兼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若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人员必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且不得在其他施工项目(含***项目)中同时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删除“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关于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的相关评分得分点:
修改前为: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
①除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之“*.*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经具备其中任一注册资格证书外,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分;”
修改后为: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
①除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之“*.*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经具备其中任一注册资格证书外,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分;”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删除“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负责人)”关于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的相关评分得分点:
修改前为: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负责人)(*.*分): ①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再得*.*分;”
修改后为: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负责人)(*.*分):①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再得*.*分。”
*、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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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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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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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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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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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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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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