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山-2026-09-12 00:00:00
长白县八道沟镇马鞍山村道路改造项目
长白县八道沟镇马鞍山村道路改造项目更正
项目名称:长白县八道沟镇马鞍山村道路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和更正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含暂列金额*元)。
现澄清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含暂列金额*元);其中:长白县八道沟镇马鞍山村道路改造项目(农村道路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长白县八道沟镇马鞍山村道路改造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逾期交工违约金:****元/天。
现澄清更正为:“(二)投标函附录”中,逾期交工违约金:*****元/天。
三、原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暂定金额,承包人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申报,经发包人批准后,由监理人按合同条款下达指令,选择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予动用,暂定金额由项目法人支配。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暂列)金额按工程量清单合计金额的*%计列,用于支付工程变更、合同外工程等不可预见费(含工程地质与自然条件的意外费)。暂定金不足时,在工程招标节余及工程总概算中调配使用。投标价中包括暂定金额是表明承包人对此有合同义务。
现澄清更正为:“*.*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本项目暂列金额为*元”。
四、原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安全生产费按最高投标限价*.*%计列”。
现澄清更正为:“*.*.*安全生产费:长白县八道沟镇马鞍山村道路改造项目(农村道路部分)安全生产费为**,***.**元;长白县八道沟镇马鞍山村道路改造项目安全生产费为**,***.**元;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分别按上述固定金额填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五、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分为两部分:“长白县八道沟镇马鞍山村道路改造项目(农村道路部分)”和“长白县八道沟镇马鞍山村道路改造项目”。投标人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应以本项目清单的 ***** 表格为依据,其他 *** 文件不作为编制依据。
六、本项目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 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
现澄清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 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
七、招标文件原:计划工期:****年**月**日—****年**月**日(***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现澄清更正为:计划工期:****年**月**日—****年**月**日(***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八、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