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6-09-12 00:00:00
蔡村镇爱民村饮水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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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村镇爱民村饮水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蔡村镇爱民村饮水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谷嘉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附属楼*号
成交金额:壹佰零贰万贰仟陆佰叁拾贰元零伍分(*******.**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零贰万贰仟陆佰叁拾贰元零伍分(*******.**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工程类 名称:蔡村镇爱民村饮水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蔡村镇爱民村饮水工程(二次),项目地点为泾县蔡村镇境内,项目涉及大坑组、杨尖组、紫金山组,建设内容有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拦水坝、过滤池、集水池、不锈钢水塔、一体化设备、铺设管网及相关供水配套设施到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童万静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编号: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为家、杨必玉、梅昭(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总价包干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蔡村镇街道、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蔡村镇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张工 电话:***********、***********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