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6-09-11 00:00:00
标题:关于“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关于遴选消防 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及常闭防火门采购及安装更换项目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索引号:**********/**********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屯昌县屯城镇 成文日期:****年**月**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年**月**日 时效性:各供应商:
现对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于****年*月*日发布的《关于遴选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及常闭防火门采购及安装更换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作出如下补充及调整,请各供应商知悉并遵照执行。
一、调整原公告附件第*项技术参数中关于**认证的要求
原公告附件“项目器材明细及技术参数清单”第*项“防烟楼梯间常闭防火门门扇”核心技术要求中“具备有效消防**认证”的表述,现调整为:
具备有效消防**认证;如属于定制类、非标规格产品,因产品特殊性暂无法提供消防**认证的,须提供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并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确保产品质量及消防合规性。
二、调整原公告*****;三、供应商报名提交材料*****;第*项要求
原公告“三、供应商报名提交材料”第*项“投标产品在有效期内可公开查询的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含应急灯具、疏散标志、防火门三类产品”,现调整为:
*.投标产品在有效期内可公开查询的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含应急灯具、疏散标志两类产品;防火门门扇产品能提供**认证的提交**认证证书,定制类、非标规格产品无法提供**认证的,须提交相关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等材料。
三、报名时间延期
原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现延期*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本补充公告是原公告的组成部分。原公告中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补充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原公告执行。
*.请各供应商根据本补充公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已提交报名材料的供应商如涉及本次调整内容,可在延期报名截止时间前补充或更换相关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先生;*************。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