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6-09-11 18:17:3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政府采购 |
| 发布机构 | 泰兴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泰兴市中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中期票据候选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泰兴市中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中期票据候选承销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号五楼)或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兴市中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中期票据候选承销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及规模:承销泰兴市中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中期票据项目,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亿元。
*.项目承销费用:承销费率不超过*‰/年,最终的承销费率为中标人的报价费率。
*.服务期:签订债券承销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及后续服务结束为止。
*.其他告知事项:每期债券发行时,主承销商优先发行,亦可选择或向我单位建议其他承销商作为联合承销;若发行前预期与投标时承诺不一致,或主承销商不能满足我单位发行需求,我单位根据中市协发〔****〕***号文的通知精神有权更换主承销商或择优选择一个或多个承销商(与我单位有合作历史的承销商优先)作为联合承销以确保项目成功发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具有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能力和资质,持有*类主承销商资质;
*.具有有效的金融业许可证;
*.截至比选日,泰兴市中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比选人有历史合作情况;
*.依据《关于在招比选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比选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时“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比选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同一金融机构仅允许总公司或其江苏省内*家分支机构参与比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至**:**,每日下午*:**至*:**。
*.方式:投标人将下列材料原件送至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号五楼)或扫描件以一个***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
(*)金融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类主承销商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转支付宝***********,同时备注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号五楼)。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腾讯视频会议)。请各投标单位将签字盖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投标邮箱*********@**.***,并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通过上述邮箱或视频会议发送解密密码;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密码将被拒绝,请各投标单位注意递交时间,逾期递交的相关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一投标人递交多份投标文件的,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发送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的原件送至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号五楼)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投标人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中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曾涛路*号鑫泰大厦
联系方式:蒋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号五楼
联系方式:周梅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