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6-09-11 00:00:00
泾县泾川大道人行道整治及环境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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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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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延伸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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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元启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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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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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县泾川大道人行道整治及环境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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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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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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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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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五千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笔木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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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凤凰山路交口正奇金融广场*座****室(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兴园社区服务中心香樟大道***号科技实业园***号楼*层(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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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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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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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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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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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徐望;设计项目负责人:张学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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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设计:给水排水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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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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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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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行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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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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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业绩: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舟湖路网黄河路东延段工程 设计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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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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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越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华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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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红星广场门面房*号(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号***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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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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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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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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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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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徐小平;设计项目负责人:杨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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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施工: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设计: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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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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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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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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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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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业绩:桃花潭旅游度假区创建项目*骑行绿道*田园风光线 设计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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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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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泾县云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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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苏红东路**号(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欣然街**号*号楼*******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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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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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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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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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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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昌俊;设计项目负责人:孙召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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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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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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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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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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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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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业绩: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移泾县合作区项目(一期)*道路工程*河经二路西段工程 设计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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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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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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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长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明泽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满江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剑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羽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清标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合肥市瑶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设计负责人社保证明,主要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凯天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未盖单位公章,主要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联合体协议设计单位盖章与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不符,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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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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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凡,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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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标情况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