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港南区2026年双季稻轮作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6-G3-030079-ZYXG)招标文件质疑答复函
2026-09-11
广西/贵港 变更澄清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港南区2026年双季稻轮作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6-G3-030079-ZYXG)招标文件质疑答复函
广西/贵港-2026-09-11 00:00:00


质疑供应商: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盈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长城区嘉东工业园区新城大道东****号

邮编:******

联系人:孟刚联系电话:************

致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日收到贵公司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关于我公司代理的港南区****年双季稻轮作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及监督部门。为了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中关于“一、质疑事项*:“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种子质量检测报告”,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答复如下

本项目为种子采购项目。种子发芽率等质量指标会随储存时间延长自然衰减,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检测报告,核心目的是保证投标种子在供货节点的质量指标真实有效,保障项目田间出苗成效。项目采用 ***********、******.****** 作为种子质量判定国家标准,检测报告所列检测项目须覆盖上述国标规定参数。近三个月时限属于附加时效性要求,与现行种子国家标准不存在冲突。只要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无论是否为当年生产,均属于合格产品。该条款并未对持有符合国标库存种子的供应商设置不合理门槛,不存在事实上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质疑事项*中关于“二、技术评分标准中“总体目标及重难点”“整体实施方案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多项评分因素均采用“一档、二档、三档、四档”等级赋分,依赖评审专家主观判断,未实现客观量化,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答复如下

同意贵司该项请求,我单位将修订本项目技术评分细则,删除“理解不到位、可行性一般”等模糊主观描述,将评审指标细化、量化,明确各档次对应的客观判定标准。修订后的招标文件将发布更正公告。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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