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6-09-11 00:00:00
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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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人:临沂兴和拍卖有限公司】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拍卖如下标的,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不拆分、不单独竞买、整体成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状况:充电桩、广告位、停车场及附属经营业态等的**年经营权。
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请竞买人竞买前联系看货。
竞买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竞买手续:有意竞买者须于****年*月**日**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自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完成实名注册、账号认证并办理网上报名;本项目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模式,竞买人网上业务办理成功后,自行在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属保证金账号并足额缴款。因竞买人自身操作失误、延误、信息填报错误等原因未能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络报名后,还需向拍卖公司现场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并签署竞买协议及网拍规则,同时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经我方资格审查后,视为报名成功,方可参加竞买。未竞得者三个工作日内返还保证金。
特别说明:
停车场及附属经营业态等的经营权
*、本次拍卖标的为停车场整体经营权及配套附属经营业态经营权,包含停车泊位、场地设施、配套附属区域及合规附属经营项目,无实物产权转让,仅转让约定经营期限内的运营、管理、收费及合规业态经营权益。
*、标的按现状拍卖、现状移交原则执行。委托人及拍卖人仅提供标的现有资料及基础信息,不承担场地面积、设施设备、区位条件、客流收益、审批资质等相关瑕疵担保责任。所有竞买人须自行提前实地踏勘、核查场地现状、设施完好度、周边环境、合规经营条件及潜在经营风险,竞买成交后,不得以标的现状不符、信息不全、预估收益不足、设施瑕疵等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拒签合同、拒付价款。竞买人一旦办理竞买手续后,均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该竞买标的的瑕疵(包括隐性瑕疵)等
*、在拍卖开始前,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经营期限严格以最终签订的经营权合同约定为准,经营期内买受人享有合法自主运营管理权,可开展机动车停放服务、场地日常运维、合规附属业态经营等业务。
*、附属经营业态实行限定范围、合规经营原则,允许经营业态包含但不限于汽车洗护、简易维保、充电桩服务、便民轻服务等配套业态;严禁开展高危经营、违规摆摊、扰民经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各类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场地用途、破坏场地及原有设施结构。
*、未经出让方书面正式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将本次经营权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包、挂靠、质押、对外担保,不得与第三方合作变相转让经营权益,一经发现,出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追究买受人全部违约责任。
*、经营期内,若地方政府、城管、交管、住建等主管部门出台停车管理、业态管控、收费标准调整、场地改造、规划调整等新政新规,买受人须无条件遵照执行,自行承担政策调整带来的经营风险及损失,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
广告位经营权
*、本次拍卖标的为广告位经营权,不转让广告位所属不动产所有权,仅转让约定经营期限内广告位的广告发布、运营管理权益。
*、标的按现状拍卖、现状移交原则执行。委托方及拍卖机构提供的广告位尺寸、点位、数量、供电、通行条件等资料均为参考数据,最终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须自行现场踏勘,核实点位、可视条件、周边环境、城管/市场监管等广告审批要求及经营风险。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点位尺寸不符、采光客流不及预期、审批困难等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拒签合同、拒付成交价款或要求退款。
*、广告位设置、广告画面发布所需的行政审批、备案、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等全部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方予以必要配合,相关费用、审批不予通过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经营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广告位经营权合同约定为准。经营期内,买受人可在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规定范围内自主运营广告招商、广告画面制作发布。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户外广告管理、市容管理等相关规定,严禁发布违法、低俗、虚假广告,不得发布烟草、违规医疗等禁止类广告。广告画面、结构、照明不得存在安全隐患,不得遮挡交通标识、影响通行、扰民或破坏原有建(构)筑物外立面。
*、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将广告位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包、挂靠、质押、对外担保,不得以合作经营名义变相转让经营权。一经查实,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广告位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经营期内,如遇城市规划调整、市政改造、市容整治、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需要拆除、停用广告位的,买受人须无条件服从,相关经营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
*、经营权到期,合同自动终止。买受人须按期拆除自有广告画面,将广告位点位、原有附属设施完好移交委托方,清理现场,结清全部电费、检测费、罚款、欠款等所有费用。移交验收不合格的,委托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整改、清理费用,不足部分继续追偿。逾期未清理的遗留物视为买受人放弃所有权,委托方可自行处置,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充电桩经营权
*、本次拍卖标的为充电桩经营权,不转让充电桩所属场地、配电设施等不动产所有权,仅转让约定经营期限内充电桩运营、充电服务费收取、设备运维管理等经营权益。
*、标的按现状拍卖、现状移交原则执行。委托方及拍卖机构提供的充电桩数量、功率、配电容量、车位数量、场地位置等资料均为参考数据,最终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须自行现场踏勘,核实配电条件、场地使用、电力接入、市场需求、行业监管要求及经营风险。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设备数量不符、配电不足、充电客流不及预期、手续办理困难等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拒签合同、拒付成交价款或要求退款。
*、充电桩运营所需电力增容、备案、计量、消防安全等相关行政审批、备案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方予以必要配合,相关费用、审批不通过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价款交付及保证金退还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竞买保证金,接委托方书面通知退回。所缴履约保证金,优先抵作拍卖佣金,不足部分补足差额。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与委托方签订经营协议书,否则视为违约,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拍卖标的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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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府东大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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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兴和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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