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2026-09-11 00:00:00
质疑供应商: 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嘉峪关市长城区嘉东工业园区新城大道东****号
联 系 人: 孟刚 联系电话: ************
授权代表:张晓磊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天等县****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
项目编号:***********************
分标: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标项四
采购人名称: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质疑事项及答复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递交的关于天等县****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经认真研究并征询采购人意见,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采购需求中要求*****;种子必须是当年生产的*****;,在已有国家标准作为质量依据的情况下,额外限定生产年份构成不合理条件,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复: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与法律依据:
种子活力随储存时间延长呈自然下降趋势,国家标准(***********、******.******)规定的发芽率、净度等指标为实验室理想条件下的检测准入值,不能完全反映田间实际出苗表现。《中国农业科学》****年研究证实,常温储藏**个月后种子发芽势从**%以上降至**.**%,**个月后降至**%以下,活力衰退不可逆;《草地学报》****年发表的研究显示,紫云英陈种发芽率低是限制生产的重要因子,贮藏**年的紫云英种子即使经处理,发芽率也仅提高*.*倍,幼苗株高、主根长均显著低于新种。紫云英与苕子同属豆科绿肥作物,上述研究结论对本项目具有直接参考价值。行业调研指出我国种子质量标准缺乏对“种子活力”这一决定田间出苗关键指标的强制要求。本项目验收标准为亩产鲜草****公斤以上,要求当年生产种子旨在确保种子在最佳活力状态下适应本地****月秋播的气候和土壤条件,是保障验收目标达成的合同必需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与履约能力直接相关的条件。该要求针对采购标的物本身,种子生产具有季节性,但市场上当年生产的合格种子供应充足,能够形成有效竞争,不构成差别或歧视待遇。
处理措施:维持招标文件该条款不变。
质疑事项*:技术评分标准中*****;项目分析与理解*****;*****;种子采购与供应方案*****;*****;田间管护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技术培训与宣传*****;*****;服务质量保障*****;等六项评分因素均采用*****;一档、二档、三档、四档*****;等级赋分,依赖评审专家主观判断,未实现客观量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答复:该质疑事项成立。
事实与法律依据:
经采购人、代理机构共同核查,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技术分六项评审因素的描述,存在“基本了解”“较清晰认识”“理解透彻”等定性模糊表述,未能完全满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关于“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的规定。
处理措施:采纳质疑事项。我公司将发布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技术分全部六项评审因素进行细化、量化修改,删除所有主观模糊描述,确保每个评分档次均有客观、可验证的评审标准,具体修改内容以正式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质疑事项*:拟投入人员评分中要求*****;农学或植保或土壤学或农业资源与环境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该职称要求与项目实际履约需求不匹配,且变相限制从业人员规模和中小企业参与,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复: 该质疑事项成立。
事实与法律依据:
招标文件将“拟投入人员具备特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作为评分因素,该要求与项目实际履约需求之间的直接关联性不够充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前述评分因素的设置存在不当之处。为确保项目公平竞争,采购人决定对该项设置进行调整。
处理措施:采纳质疑事项。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商务分“拟投入人员分”全部评审内容(原满分*分),并将该*分分值调整并入技术分总分(调整后技术分总分为**分)。后续将在更正公告中明确。
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之规定,自收到本答复函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天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附件:《质疑函》
采购人: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