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2026-09-11 00:00:00
受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张马居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对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张马居农贸市场*号棚承包经营权实施(拍卖)网上交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委托人: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张马居集体经济组织 *.项目划分:本项目分* 个标的,有关要求详见以下标的清单。
*.标的四至:东至汾水社区,西至张马居居民区,南至耕地,北至村村通,具体以村居交付位置为准。 *.本次标的为现状现况,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公告以及公告后附网上交易须知的全部内容。 *.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标的所在地。 *.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要求: *.*.本次拍卖标的为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张马居农贸市场*号棚承包经营权,买受人须自负盈亏,并承担相应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用、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本次标的物以现状交付,承包市场范围:东至汾水社区,西至张马居居民区,南至耕地,北至村村通,具体以村居交付位置为准。包含钢结构大棚、沥青路面、停车场以及市场周边附属工程(包括供排水、排污、供电等设施)。本标的占地面积约*****㎡,钢结构大棚****㎡(含门面房),市场附属平房门面房约***㎡,市场周边可经营区域约*******,东西街面积约******,雨污分流入城市管网。市场设有调料、包装、副产品、杂货等多个区域,可设计摊位***余个,每个摊位长度约*米。允许本村村民在市场大棚外指定位置处免费摆摊售卖自产的蔬菜等,每个摊位长度不超过*.*米,摆摊期间产生的卫生清理工作由摆摊者负责,买受人须提供帮助。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后**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当年度的租赁费用和**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并签署租赁合同,往后每年度一付,第二年度开始租赁费用每年上涨*%,付款时间不得晚于当年度租期结束前两个月,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另行处置,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限内,因买受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租赁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委托人、拍卖人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出价规则,详见平台规定。 *.*.合同期限内,允许买受人自行招商出租单个或多个商铺,不允许进行整体转租,不得搞霸权招商,要求租户经营范围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涉及危化品及生物医学等特殊行业,招商租户期限不得超出本次拍卖合同有效期,如因此产生经济纠纷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如租赁合同期满,买受人与原租户纠纷 *.*.合同期限内,如买受人对商铺进行招商,在市场招商、收费等方面必须与委托人协商,并在委托人监督下进行,委托人对房屋及摊位的出租实行指导价:市场东房屋租金均价在*.*万元至*.*万元/间/年;市场西房屋租金均价在*.*万元至*.*万元/间/年,摊位租金均价在*******元/**/年。特殊地段房屋及摊位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租金可适当放宽。不得擅自提高摊位价格,如因此原因导致矛盾纠纷、信访等事项由买受人负责解决。买受人可根据市场及商户需求自行安置或调整市场摊位。 *.*.为避免扰民或气味污染,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本次出租商铺如用于小吃、饭店等经营必须按环保、消防、安全等部门要求自行进行相关设计,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为确保商铺外观整洁,广告牌的安装必须符合城市管理部门和村居要求的统一尺寸、样式进行安装。 *.*.拍卖标的涉及的商铺为钢结构,为保证使用安全,买受人及其招商的租户不得擅自改动房屋原有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墙面、屋面等结构,不得使用煤炭炉、煤球炉等任何腐蚀主体结构的炉具,不得生产或加工具有腐蚀性的商品。 *.*.买受人应保证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市场的结构完整、可用,如出现漏雨、漏水等损坏,由买受人负责维护,维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维修费用,买受人不得就此费用向委托人要求补偿。租赁合同完成后,由委托人对市场各功能进行检查,若各功能正常使用,则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若市场存在使用问题,则由委托人进行修复,相关修复费用从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足差额。 *.*.合同期限内,买受人不得在市场大棚外进行非法建设,一旦发现,买受人需要自行拆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大棚外如有买受人建设的集装箱等设施,需自行清理,否则视为放弃对其的所有权,由委托人进行处理,不进行任何赔偿。 *.**.租赁期间,买受人承担租赁物的安全管理责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灭火沙等消防器材,并对标的商铺水路、电路、雨污水管道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维护维修,防止出现意外,费用自理。并在冬季、雨季加大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避险,报告委托人及其主管部门,并委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维护。 *.**.合同期限内,买受人应对商铺市场及前广场进行管理,如经营需要,广场前需设置摊位,应与相关单位自行协调,同意后进行合理安置,需满足城市管理部门和村居要求,不得阻碍道路交通,不得占用人行道,如因摊位管理不规范导致罚款或禁止摆摊等处罚,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委派人员应在高峰期对停车、交通等进行疏导,避免出现拥堵。 *.**.合同期限内,买受人应对市场、商铺委派专人进行管理,保持市场正常商业秩序,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委派专人进行卫生保洁,保持广场、商铺门前等地方的清洁卫生、清理产生的垃圾、废水等,相关管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清理保洁责任,并对清理保洁工作进行监督,如买受人不进行相应工作,委托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并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合同期限内,房屋和附属设施维护、维修由买受人负责,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因买受人或其租户原因导致的房屋结构、外观、功能问题或市场水路、电路、雨污水管道等系统问题或市场卫生清洁问题等,如买受人拒不维修、整改的,委托人有权独立进行维修整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并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拍卖成交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对市场经营、安全、环保、招商等一切事宜负责,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不限于水电气、车辆、人员以及其他财产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经营商铺的的商品保管和财产安全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可自行办理财产保险,委托人不承担买受人经营商品及财产丢失(损失)的赔偿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市场大棚周边及北侧停车场区域配置至少*名保洁人员,保证垃圾随产随清,每天普扫一遍。维护好市场经营、停车、治安秩序,保证消防、用电、甲方及经营户的财产安全;确保入场商户三证齐全、严格落实三防防控、食品安全、食品快检以及防火防盗主体责任,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积极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农产品进销台帐,认真执行《农产品索票索证制度》及《市场的准入制度》,保证所经营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农产品必须立即销毁,已销售由买受人负责收回,未销售的由买受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安全使用商位及设施,严禁私拉乱接和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窃水、窃电,严禁在市场内燃放、转运、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公共区域进行污染性作业以及违章用火,燃烧柴快、垃圾、有烟煤等,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原因发生的安全、火灾事故及违反治安管理法规造成的相关责任及损失概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合同期限内,如因国家政策或村居建设需要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租赁合同的,租赁经营合同自行终止履行,委托人应按照实际经营时间进行折算租金,并将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终止合同后买受人具有七天过渡期,买受人应在过渡期内,与市场商户结清本过渡期前的租赁费或承包费等费用(包括结算商户缴纳的押金)。 *.**.合同期满后,如买受人无违约无造成损失等情况,委托人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内,买受人如有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应在缴纳下一年度租赁费用前补齐履约保证金,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另行处置,并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重新进行招租,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不继续租赁,应于合同期满*日内无偿清除并返还租赁物,逾期*日内未返还,视为原承租人同意无偿交由出租人处理。 *.**.竞买人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报名时需提交《竞买协议》《竞买须知》《特别说明》等电子版文件。 *.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是 □否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为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竞买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应当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在“交易大厅”处,点击“平台入口**农村产权”进入交易系统办理注册等相关工作。 *.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竞买保证金以标的为单位交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个标的。 *.本次标的为现状现况,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公告以及公告后附网上交易须知的全部内容。 *.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前审,拍卖前由拍卖人审核。 三、竞买流程 (一)竞价报名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交易系统报名界面登录方式:请查看本公告所附附件《农村“三资”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注: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竞买报名,务必按照交易公告及须知要求填报所要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而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交易须知的获取 竞买人通过本公告后附的提示下载《网上交易须知》。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线上缴纳保证金。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达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年**月*日**时**分前。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项目标的竞得人的保证金,收到项目转让方同意退付的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缴纳方式:见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的《农村“三资”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竞价方式、幅度及竞价起始时间 竞价方式: √网络连续竞价 (√正向竞价 □反向竞价) □ 网络一次性报价(□正向竞价 □反向竞价) 标的竞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每年壹万元整(*万元/年) 自由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到 ****年**月**日**时**分。 限时竞价:****年**月**日**时**分后为限时竞价。交易系统以***秒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秒内任一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秒,所有参与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在***秒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 四、联系方式 *.委托人: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张马居集体经济组织;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办事处;联系人:丁主任;联系电话:************ *.拍卖人: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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