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6-09-09 00:00:00
位于洪湖南门洲洲滩****亩土地**年承租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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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洪湖南门洲洲滩****亩土地**年承租权项目
正式披露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元/年/亩
交易品类其他
所在地区湖北省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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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结束日期 |
********** |
交易机构: |
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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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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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标的名称 |
位于洪湖南门洲洲滩****亩土地**年承租权项目 |
标的概况 |
标的位于洪湖新堤段南门洲洲滩(上洲须自行解决船舶,无排灌沟渠,无电力设施),出租洲滩面积约****亩,租赁期**年,按现状招租。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项目信息 |
标的位于洪湖新堤段南门洲洲滩(上洲须自行解决船舶,无排灌沟渠,无电力设施),出租洲滩面积约****亩,租赁期**年,按现状招租。 |
重大事项披露 |
*、标的位于洪湖新堤段南门洲洲滩(上洲须自行解决船舶,无排灌沟渠,无电力设施),出租洲滩面积约****亩,租赁期**年,按现状招租。 *、租赁用途:种植本地林木 *、租赁合同履约金:***万元,退还按合同条款支付。 *、标的租赁期为**年,***年按每亩成交单价计算租金,****年按每亩成交单价递增*%计算租金。 *、标的成交后,承租方自行解决现场道路、船舶、码头、运输等相关事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配合协调。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登记前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并与出租方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等资料,报名登记时须将《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原件提交至交易机构。 *、出租标的不接受拖欠洪湖市财政局和洪湖市长江洲滩生态管护中心任意款项的法人公司报名,若参加报名须缴清所欠上述单位款项。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金。 *、承租方须在支付完首年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十日内由出租方负责资产的交接。标的按照现状进行移交,若土地实际方位、面积出现差异,不影响本次的价格和结果。 **、出租方对承租方租金财政非税票据。 **、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承租方应完全认可洪湖市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洪量信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的所列资产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本次招租标的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踏勘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方式:***********,踏勘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前在“*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树木种植类。 *、意向承租方(含法人负责人)报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下载打印件加盖公章)。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 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二)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意向承租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三)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签订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将年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金缴纳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户指定账户。 |
其他
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洪湖市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租赁价格评估值:***元/年/亩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