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对荆门市疾控中心购买综合性生物信息学分析系统和全自动核酸提取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11
湖北/荆门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对荆门市疾控中心购买综合性生物信息学分析系统和全自动核酸提取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荆门-2026-09-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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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对荆门市疾控中心购买综合性生物信息学分析系统和全自动核酸提取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荆门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荆门市疾控中心购买综合性生物信息学分析系统和全自动核酸提取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威尔汤姆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号*栋****
被投诉人: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荆门市掇刀区尉迟恭路***号
相关当事人:湖北赛尔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号供水*幢*****室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荆门市疾控中心购买综合性生物信息学分析系统和全自动核酸提取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以下简称“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武汉市江夏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列明的制造商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
投诉请求:*.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确保程序合规;*.宣告江夏九州通公司投标无效,否决其中标结果;*.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武汉市江夏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行为作出处理,严肃采购纪律。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可依法向荆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荆门市财政局
****年**月**日



